擔保公司須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及《公司(披露公司名稱及是否有限公司)規例》(第622B章)履行關於非涉及提交文件的基本責任
「擔保公司須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及《公司(披露公司名稱及是否有限公司)規例》(第622B章)履行關於非涉及提交文件的基本責任」由公司註冊處編製,並於2022年9月更新,以符合於2022年10月24日實施的第二階段新查冊安排。此清單未有盡列該條例及該規例下公司在非涉及提交文件方面的所有責任。如有疑問,機構應尋求獨立專業意見。
感謝公司註冊處同意本計劃轉載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