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日期
以英語主講的「非政府機構董事的信託義務及法律責任」研討會已於2019年6月19日順利舉行。
講者周恩惠律師之簡報經已上載:按此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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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師會公益服務委員會成員周恩惠律師向參加者解釋非政府機構董事的信託義務及法律責任。她提醒非政府機構董事要注意3個責任:有責任謹慎行事、有責任忠誠行事和有責任循規行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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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 Lee介紹了公司註冊處出版的董事責任指引中的一般原則,及在董事間發生利益衝突的案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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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者同時分享了各自對利益衝突及董事法律責任的見解及經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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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總監何笑英女士致送紀念品予周恩惠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