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日期
「根據《稅務條例》獲確認豁免缴稅資格之慈善團體的合規責任」研討會已於2019年2月22日順利舉行。
講者之簡報經已上載:按此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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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聯代表與稅務局代表及講者合照(左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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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研討會上,三位講者講解了成為免稅慈善團體的條件及維持該地位的合規責任,包括如慈善團體經營任何行業或業務,其所得的利潤必須符合《稅務條例》第88章但書載明的條件才可免稅。就慈善團體的免稅地位覆查的程序,講者亦詳盡說明覆查問卷的細節及機構所需提供的相關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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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不同機構的董事、顧問及高級管理層代表出席研討會。參加者積極發問,了解機構如何符合免稅地位資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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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不同機構的董事、顧問及高級管理層代表出席研討會。參加者積極發問,了解機構如何符合免稅地位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