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日期
「非政府機構董事的信託義務及法律責任」研討會已於2018年4月20日順利舉行。
講者周恩惠律師之簡報經已上載:按此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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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師會公益服務委員會成員周恩惠律師(中),接受社聯代表:業務總監蔡劍華先生(右)和「非政府機構董事會網絡計劃」項目總監何笑英女士(左)所致送的紀念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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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惠律師向參加者解釋非政府機構董事的信託義務及法律責任。她提醒非政府機構董事要注意3個責任:有責任謹慎行事、有責任忠誠行事和有責任循規行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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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穎時女士分享在董事間發生利益衝突的案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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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者踴躍發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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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一百名來自不同機構的參加者出席研討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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