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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条例与机构管治」研讨会已于2017年3月17日圆满举行,并获逾百位参加者出席。研讨会上,香港特许秘书公会专业发展委员会委员卢绮霞女士FCIS FCS(PE) 剖析公司条例的主要条文如何影响机构管治与运作,包括法例怎样界定董事之职责、废除组织章程大纲、财务报告和董事报告的要求、会员大会及表决的安排、如何披露公司名称及是否有限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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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联业务总监(业界发展)冯一柱博士(右)向香港特许秘书公会专业发展委员会委员卢绮霞女士FCIS FCS(PE)致送纪念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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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卢绮霞女士分享新公司条例的主要条文如何影响机构的管治与运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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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逾百位来自大小机构的董事、委员、主管、公司秘书以及其他持份者出席「公司条例与机构管治」研讨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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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卢绮霞女士分享在有关新公司条例下,公司遵守法则的基本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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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参与者提出各项重要问题,显示他们重视机构管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