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日期
作為非受薪義工的機構董事,你是否了解你所須承擔的信託義務?代表機構行事時,如簽署支票或合約,背後意味著什麼法律責任?機構與董事個人所背負的法律責任又如何區分?
是次研討會與香港律師會合辦,再次邀請到律師會公益服務委員會成員周恩惠律師為講者,以英語講解不同法律形式成立之機構,其管治者的信託及法律責任,並建議處理潛在風險及責任的策略。
詳情如下:
日期:2019年6月19日(星期三)
時間:下午6:30 - 8:30
地點: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5號溫莎公爵社會服務大廈
目標對象:社聯機構會員的董事會及委員會成員(優先)、顧問、公司秘書、機構主管及相關管理人員
語言:英語
有興趣參加之人士,請於2019年6月10日(星期一)或之前按此於網上登記。成功報名者將於2019年6月14日(星期五)或之前獲電郵通知。
如有查詢,請致電 2922 9255 與本計劃團隊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