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已于2018年1月24日通过《2018年公司(修订)条例》,并将于2018年3月1日起生效。修订的条例要求在香港成立为法团的公司(上市公司除外)识别对其有重大控制权的人(“重要控制人”),并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指引》旨在对法例规定加以补充和说明。 感谢公司注册处同意本计划转载此文件。 其他相关资料: 《2018年公司(修订)条例》新规定研讨会 类别 法律及监管规则